吉林省省级开发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劳动管理第二十三条已废止开发区内企业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由企业确定,报开发区管委会备案。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