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法治环境第六十四条有效台湾地区的仲裁裁决与民商事判决需要执行,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财产所在地在示范区范围内的,当事人可以根据海峡两岸签署的司法互助协议,申请本市审判机关予以执行。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六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