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二条有效坚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在示范区开展各项改革创新,为示范区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