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条例/第六章 法治环境第五十三条有效本市可以借鉴国(境)外法律中有关经济贸易、劳动就业、食品安全和产品质量等方面的法律制度,依法制定相关经济特区法规,适用于示范区。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