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办法第九条有效省、市人民政府及其财政部门应当通过一般性财政转移支付、专项财政转移支付、民族优惠政策财政转移支付以及激励型财政机制等方式,逐步加大对民族自治地方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省、市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各类专项资金的分配,应当向民族自治地方倾斜。地方法规 · 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