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七章 奖励第三十三条有效支持和鼓励社会组织、单位或者个人向学校或者依法成立的奖励教师的基金组织捐助资金,对教师进行奖励。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