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办法/第四章 培养和培训第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特殊政策和措施,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远贫困地区培养培训教师。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