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第三条已修改常委会开展执法检查,应当遵循监督法规定的原则。通过执法检查,督促国家机关严格依法办事,保证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