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执法检查条例第二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执法检查,是指自治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常委会)对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的活动。地方法规 ·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1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