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和河道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五条有效水工程和河道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并按管理权属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