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工程和河道管理条例/第三章 河道管理第二十条有效禁止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新建影响行洪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地方法规 · 元江哈尼族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