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四十四条有效本条例自2017年3月1日起施行。2004年5月30日经重庆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市级预算监督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