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六节 村庄建设规划第八十四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可以委托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规划验线和规划条件核实。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八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