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经济特区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三节 建设用地规划第五十二条有效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应当附规划条件、建设用地红线图等配套文件,作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组成部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配套文件是修建性详细规划、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依据。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12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