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条

有效

鼓励居民循环用水和使用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

提倡园林绿化、市容卫生、洗车等行业优先使用符合标准的再生水和其他非传统水资源。

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施工用水管理,防止水泄漏流失。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