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章 生产与经营管理第四十九条有效盗水水费按照盗水量乘以当时同类水价计算确定。盗水量按照管径额定流量乘以盗水时间计算确定;盗水时间按照盗水日数乘以日盗水时间计算确定。盗水时间无法查明的,盗水日数以一百八十日计算;日盗水时间按照不同用水类别分别计算确定,居民生活用水为四小时,非居民生活用水为八小时,特种用水为十二小时。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