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价格监督检查应当遵循合法、公正、公开的原则,保护合法、公平的价格竞争,防范和制止价格欺诈、价格垄断、牟取暴利、乱收费等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的违法行为。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