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喀斯特世界自然遗产地保护条例第十三条有效管理机构应当采取措施,加强对石芽、石峰、石笋、石钟乳、石柱等石景的保护,保持其原始风貌。地方法规 ·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