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专利促进与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专利知识的宣传普及。各级各类媒体应当开展专利知识和专利法律、法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专利意识。鼓励教育机构开展专利基础知识教育。地方法规 · 洛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