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房屋登记条例/第二章 一般规定第七条有效房屋登记应当根据当事人的申请进行,但本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应当使用中文姓名或者名称。地方法规 · 济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