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三章 保护与管理第二十条有效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墨江文庙、碧溪古镇、茶马古道遗址、哈尼梯田、北回归线标志园、双胞文化园、普益公园、新抚岩画等文化遗产的保护管理。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