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墨江哈尼族自治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二章 认定与传承第十五条有效符合下列条件的自然村寨,可以申报或者推荐命名为文化遗产传承示范村寨:(一)集中反映原生态少数民族文化;(二)具有历史悠久的民居建筑和典型的民居建筑群;(三)生产生活传统习俗保持完好。地方法规 · 墨江哈尼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