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规定第七条有效在禁止吸烟场所内,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该场所内吸烟者停止吸烟。被动吸烟者有权要求禁止吸烟场所的所在单位履行本规定的职责,并有权向市、区(县)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举报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地方法规 · 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