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条例/第三章 权利与义务第四十条有效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或对有关部门做出的处罚决定不服的,有权向有关部门举报、投诉,也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诉讼。地方法规 · 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三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