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已修改

城乡规划监察工作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公开、高效、权责一致的原则。查处规划违法行为,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程序合法、适用依据正确。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