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城乡规划监察条例/第二章 职责和管辖第三十六条已修改违法建筑拆除后,当事人应当及时清理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的,由有关部门或者违法建筑所在地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予以清理。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