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条

已修改

建设单位或者个人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应当向市城乡规划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地方法规 · 四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