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三十七条有效省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全省性青少年科学技术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在校学生,给予适当奖励。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