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五章 保障措施第二十九条有效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对科普经费的投入。科普经费应当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划拨,专款专用,并随着经济的发展,确保每年有所增长。其中,省、市(地)、县(市、区)科学技术协会的科普活动经费应当按原科目、渠道划拨。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