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科学技术人员从事科普工作和青少年科技教育活动,培养中青年科普人才,发展和壮大科普工作队伍。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