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科学技术普及条例/第三章 社会责任第二十二条有效新闻工作者应当利用其传播手段,做好科普宣传工作,坚持科普宣传的科学性、准确性。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