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六章 服务措施第三十七条已废止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在中小企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技术职务资格评审(考试)和职业技能鉴定。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