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六章 服务措施第三十六条已废止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建设、交通、水利、农牧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为中小企业投资项目提供便利条件。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