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办法/第四章 技术创新第三十一条已废止鼓励中小企业应用电子信息技术。对中小企业自主创新的开发和应用项目,给予政策支持并帮助其争取国家信息产业扶持资金。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12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