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动物防疫条例/第八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参加展览、演出和比赛的动物未附有检疫证明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责令改正,处三千元罚款。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2月1日第四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