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条

已修改

对妨害电网建设、危害电网安全的行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制止并向电力行政主管部门、公安机关等有关机关举报,受理举报的机关应当对举报依法及时作出处理。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