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五章 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第三十七条已修改区域性、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的组织制度、工作机构职责等按照本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