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四章 组织制度第三十三条已修改公司制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股东大会、董事会依法分别行使职权,不得以股东会、董事会替代职工代表大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