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第四章 组织制度第三十二条已修改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企业事业单位负责人、工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职工代表提议,应当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月1日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