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条

有效

倡导公民自愿进行体质测定,及时了解体质状况,科学评价锻炼效果。

从事国民体质测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体质监测标准规范操作,提供真实的测试结果,给予科学的健身指导,保存测定数据和资料。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