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第六章 服务保障第四十七条有效从事国民体质测定的单位,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有合格的体质测定和健身指导人员;(二)有符合体质测定项目要求的场地和器材;(三)有处理测试数据的设备。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