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全民健身条例/第三章 健身活动第二十六条有效公民参加体育健身活动,应当遵循体育健身规律,维护自身健康安全;遵守健身场所的有关规定,不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严禁在体育健身活动中掺杂封建迷信、邪教、色情、暴力和赌博等违法行为。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