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条

已修改

各级气象行政主管机构负责组织雷电灾害调查、统计、评估和鉴定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单位和个人应配合气象行政主管机构做好雷电灾害调查与鉴定工作。

地方法规 · 汕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