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条

已修改

志愿者可以在专门网站自行注册或者经本人同意由所属志愿服务组织代为注册成为注册志愿者。

注册志愿者完成志愿服务的时间和业绩,作为表彰和在需要帮助时优先获得志愿服务的依据。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