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九条

已修改

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服务活动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应当公开、透明,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和标准进行,接受有关部门和志愿者的监督。

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