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志愿服务条例/第四章 志愿服务活动第十七条已修改志愿服务组织应当通过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其志愿服务范围和联系方式。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