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条例/第四章 基层工会组织第三十八条已废止非公有制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