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息化条例/第四章 信息产业发展第二十二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信息化发展需要,制定相关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信息产业发展。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