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信息化条例/第二章 信息化发展规划与建设第十三条有效信息化工程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方可交付使用。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