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学前教育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五条有效建设单位新建、改建、扩建城镇居住小区未按照规划配套建设学前教育设施或者建成后改变用途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责令其补缴学前教育设施建设费用,并统筹建园。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六条